600搬家费突然变成2800工人锁车门威胁:钱不给到位休想取回东西

2024-11-16 居民搬家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近日,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搬家套路”案,对两名嫌疑犯依法批准逮捕。

  2024年5月29日,王园(化名)需要搬家,在网上搜罗一圈后搬家公司后,找到一家报价相对便宜的,随即通过微信和对方客服谈妥,仅需支付600元费用。

  快到目的地时,其中一名搬运工突然要价2800元,如此“变卦”让王园难以接受。

  眼见王园不肯付钱,两名搬运工直接停车并锁上了车厢门,嚣张地对着他说:“钱不给到位,你就休想取回这么多东西。”

  “明明事先和客服说好是500元,搬家师傅却说要收取1300多元,再找客服时却被告知‘以实际上门价格为准’。我不肯付钱,他们就用脚踢入户门,并辱骂威胁我。”

  遭遇类似情况的张平(化名)事后仍心有余悸,出于担心自己的高价值物品被扣押、家庭地址暴露、人身安全受威胁等心理,他不得不向对方妥协,支付了超出预期两倍多的价钱。

  短时间内多次发生类似情况绝非偶然。今年9月,临平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多名嫌疑犯,最终一个专门从事“套路搬运”的团伙浮出水面。

  经查,2023年4月,嫌疑犯刘某某、程某某等人共同出资在江苏成立一家搬家公司,在网上发布广告,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引流、招揽客户,再在搬家过程中加价牟利。

  2024年4月至9月,上述嫌疑犯将业务拓展至杭州地区,在杭州成立公司,并伙同多名人员分别从事网络运营、客服、财务、搬运工等岗位。

  刘某某、程某某用“老带新”的方式,向其他搬运工传授套路——采取锁车扣物品、言语威胁、赖着不走、踢门等手段,迫使多名被害人接受临时加价的搬运服务,谋取非法利益。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嫌疑犯刘某某、程某某以威胁手段,强迫多名被害人交易,其行为已涉嫌强迫交易罪。且嫌疑犯刘某某、程某某曾在明知同行被抓的情况下仍不收敛,继续实施新的犯罪,具有社会危险性,有逮捕必要。10月21日,临平区检察院依法对嫌疑犯刘某某、程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众多购买的人要提高警惕,选择信誉良好的正规搬家公司,留意别的客户的反馈评价,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各项费用,避免落入“低价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