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下单搬迁“一口价”158元,参与却坐地起价涨到900元,动辄言语要挟、恫吓谩骂!近来,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以逼迫买卖罪对王某等7人提起公诉。
案子回到2023年6月,刘女士因孩子高考完毕,从租住宅搬走,在网上下单158元同城搬迁服务。当天,搬迁公司派3名工作人员上门,将东西全搬上车后运往刘女士家楼下。此刻,工作人员提出搬迁上门费每人300元,3个人便是900元,车费另算。听到这刘女士傻了眼。
争持一个多小时后,因惧怕对方报复,她付出700元搬迁费,更来气的是对方收钱后竟径自脱离,并没有帮她将东西搬上楼。刘女士挑选报警。无独有偶,公安机关经过对该搬迁公司派单信息反查,发现全市有近20起在搬迁过程中遭受现场坐地起价,公安机关开端立案侦查,将以王某为首的10名搬迁公司工作人员捕获。2024年12月,公安机关对王某及赵某等3名热心参与人员提请盐都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本来,2022年11月,王某与别人合伙建立搬迁公司,并先后招募李某某、高某等9人为卡车司机或转移工,王某担任公司日常运营。为招引客户,在多个渠道发布搬迁广告,以“一口价”招引消费的人。王某亲自教授获取高额转移费的事务“常识”,在现已实践操控物品的前提下,以人工费、工时费、车费等理由向客户提出加价,假如对方不同意,就中止转移,并以拒不脱离、言语要挟、喧嚷谩骂等软暴力方法来进行羁绊,如遇态度强硬的,就略作退让恰当让价。因王某招募的职工大多为外地口音,且有暴力犯罪前科或文身,绝大多数顾客因忧虑报复只好承受。这样一来,公司每单取得的实践费用是原“一口价”的2倍乃至9倍多。
2025年2月28日,盐都区检察院对王某、钱某等7人以逼迫买卖罪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细微的赵某、金某、陈某等3人作出不申述,并经过行刑反向联接机制移交相关行政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