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11月18日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全部符合《成都工业学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4年11月19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来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8日12∶00。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地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内容,依据自己情况选择全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检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做咨询。报考者最终是不是满足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合乎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工业学院2024年12月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核检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电话。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将进行1科,共计缴费50元。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于11月29日9∶00至12月2日17∶00前完成笔试缴费,具体缴费流程和方式请登录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进入“我的缴费”后按照相关程序缴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成都工业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成都工业学院12月4日在招聘公告原发布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已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4年12月6日前发送主题为“身份证+名字+收单号”的邮件至,成都工业学院负责组织退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须及时登陆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核检查时使用。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站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12月12日至12月15日9︰00前登录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证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面向全国招聘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全部符合《西华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11月27日。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来资格初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专业)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依照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核检查认定。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核检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考核具体方式为试讲或公开作学术报告,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不设开考比例。二级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招聘系统上所留联系方式直接通知其考核时间、地点。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其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1.体检人员确定。通过学院考核的报考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各学院于面试后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合格人员为初试通过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做。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人事处对通过学院考核且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相关材料来资格复审,核实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发展、专业建设等情况对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聘用形式、引进类别进行审核检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予通过。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通过学院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复试,获考核小组实到人数2/3及以上同意者为学校考核通过人员。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全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快速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地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几点等内容,依据自己情况报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不是满足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核检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投递:报考者下载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应聘申请表》后邮件主题标明“2024下半年考核招聘+姓名+专业”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较强的科研工作上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具备比较好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功底,具备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一)引进人才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给予引进的正高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副高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安家补助费2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下)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对符合我校学科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学科骨干人才标准的人才,另行确定相应标准的安家补助费及其他待遇。
(三)对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博士(中级及以下),根据来校后科研高质量成果给予生活补助5.4-12.6万元。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第一批)、2025年3月31日(第二批,剩余名额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检查和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检查。同时根据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对近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1月1日)所取得的科研高质量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核检查情况、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0:1。
专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来进行,编辑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专业化面试方式来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面试以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为主。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面谈成绩为差的不进入试讲(专业化面试)环节;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由面试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5%两部分组成。
面试拟于2025年1月集中进行(如有剩余名额,拟于2025年4月进行第2次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博士一定交通费用报销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心理健康还有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做综合考察,查阅核实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等有关的资料,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完整、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校报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职位编号+学科名称+姓名+博士毕业学校”。报名材料包括:
“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计分范围内的科研成果提供如下材料:
2.外文期刊需提供“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证明(只认定《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的英文期刊);
非“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计分范围内的其他重要成果,亦可填入报名表内。
通讯地址: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43号,邮编:610071)
上一篇:最新!省属事业单位揭露招聘!
下一篇:事业编招聘!1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