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国资委,自治区机关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安排人事部门,各自治区区属国有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高校结业生作业作业决议计划布置,进一步促进高校结业生完成高质量充分作业,引导高校结业生先作业再择业、早作业快作业,现就高校结业生作业有关方针告诉如下:
一、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当年度应届结业生,其应届结业生身份确定以自己结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当年度应届结业生签定作业协议、劳动合同、交纳社保、工商注册挂号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结业生身份确定。
二、结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结业当年度)的高校结业生,可按规则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届结业生岗位,不对其是否签定作业协议、劳动合同、交纳社保、工商注册挂号等作约束,鼓舞结业生尽早赶快作业。
三、国家出台新规则的,从其规则。本告诉自发文之日起履行。已有规则与本告诉不一致的,按本告诉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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