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公告

2025-01-02 家具拆装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投资促进局对资格初审结果做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投资促进局对资格初审结果做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核检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