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揭露宣判北京四方兄弟搬迁有限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人犯逼迫买卖罪一案。四方兄弟搬迁公司被判处分金50万元。
北京四方兄弟搬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某强犯逼迫买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4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犯逼迫买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均被判处分金2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迁公司为攫取不合法利益,其法定代表人、实践操控人赵某强通过电话与客户约好较低转移费用,诱使客户运用该企业来供给的搬迁服务,后指派担任车组长的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转移服务过程中单独进步转移费用,并以中止转移、拒不脱离、言语要挟等办法逼迫客户付出较高服务费用,犯罪事实达43起,严峻打乱商场经济秩序。
法院以为,四方兄弟搬迁公司以要挟手法逼迫别人承受服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商场秩序,侵害了被害人的买卖自在,归于以要挟办法逼迫别人承受服务的行为,情节特别严峻。
赵某强作为四方兄弟搬迁公司首要担任人,安排、策划施行逼迫买卖行为,系对公司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徐某江等5人直接参与施行四方兄弟搬迁公司的逼迫买卖行为,系直接责任人员,四方兄弟搬迁公司以及赵某强、徐某江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逼迫买卖罪。鉴于赵某强当庭认罪认罚,被告人徐某江等5人系从犯,且有率直、认罪认罚情节,故法院依法对赵某强从轻处分,对徐某江等5人减轻处分。
“大晚上的,一个超越一米八的彪形大汉坐在我家,敲诈两万多,搬迁公司——‘四方兄弟’公司,平常搬迁费用大约1200元到1500元,居然敲诈到了两万多。之前谈条件时能算出并非这样的价格。告发这个黑公司。”这是受害者吴女士2020年7月25日通过自媒体吐槽的一幕。因为搬迁价格显着超越一般人的认知,这一事情很快引起媒体和政府多个部分重视。
2020年11月2日,北京市朝阳区商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价格法》和《广告法》相关规定,对四方兄弟搬迁公司作出行政处分决议,除了给予正告、责令其当即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之外,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一起罚款80万元。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我国裁判文书网上,现在仍有关于四方兄弟搬迁公司的诉讼,同样是因坐地起价引发的胶葛。
原告丁先生起诉称,2019年7月22日,他联络四方兄弟搬迁公司搬迁,23日,原告发现合同内容与之前口头约好不符,但因急于搬迁未就此事提出异议。依据合同约好,丁先生合计应当付出6440元,但被告却向原告索要21440元,实收21000元。
法院通过审理,以为被告的确存在多收钱现象,要求四方兄弟搬迁公司一定要交还原告服务费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