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黄硕)昨日,北京四方兄弟搬迁有限公司逼迫买卖案在北京向阳法院揭露宣判。因犯逼迫买卖罪,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迁公司被向阳法院一审判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4万元;公司员工徐某江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年6个月不等,均被判处罚金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间,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迁公司法定代表人、实践操控人赵某强经过电话与客户约好较低转移费用,诱使客户运用该企业来供给的搬迁服务,后指派被告人徐某江、文某强、豆某丰、豆某飞、任某红等人在转移服务过程中,单独进步转移费用,并以中止转移、拒不脱离、言语要挟等办法逼迫客户付出较高服务费用,违法现实达43起,共涉金额13万余元。
向阳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单位四方兄弟搬迁公司及6名成员侵害了被害人的买卖自在,归于以要挟办法逼迫别人承受服务的行为,已构成逼迫买卖罪。依据违法的现实,违法的性质、情节和关于社会的损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