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曹刚 通讯员 吴润元)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判定,安庆公兴搬迁服务有限公司当即停用含“公兴”文字的企业名,补偿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等形成的丢失54万余元,并上网刊登抱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去年底,上海公兴搬场物流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述安徽安庆的一家搬场公司,在老家注册“安庆公兴搬迁服务有限公司”后,来沪开设分公司,以“公兴搬场”的名义揽客牟利。在网上运用“公兴”注册商标,将“公兴搬迁”作为企业网址链接标志,声称“专心搬迁23年”“是国家多个部委和大型活动的指定服务商”。一些顾客被“假公兴”误导后,投诉“真公兴”,使上海公兴搬场的名誉受损。
上海市路途运送行业协会搬场专业委员会指出,一些“李鬼”化尽心血钻空子,在外省市用上海有名的公司字号注册公司,再将分公司开到上海,披着看似合法的外衣,从事搬场事务。上海“群众搬场物流”“蚂蚁搬迁”等公司,也有相似被“克隆”的遭受。搬场专业委员会呼吁,有关部门补短板,扎紧企业挂号注册相关法规的“篱笆”,尽力根绝此类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