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市审核流动人员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的通知

2025-02-02 爱游戏体育官网  提示:点击图片可以放大

  现将《深圳市审核流动人员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计划调入我市原具有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审核,是保证调入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人事(职管)部门必须按政策办事,层层抓好审核关。深圳市审核流动人员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我市调入专业方面技术人员的素质,依照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1〕11号关于“评聘专业方面技术职务,在哪个范围内评审则在哪个范围内有效”的规定和粤职改字〔199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是指从外地拟调进深圳市(含军队转业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并已在原单位取得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第三条拟调入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含驻深、内联单位),已在原单位取得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均属审核对象。

  第四条审核范围有:(1)1983年9月前已评定了高、中级技术职称的;(2)1985年经国家批准在高等院校已评定了教授、副教授、讲师资格的;(3)1986年至1990年开展职称改革工作以来,评定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1991年起全国实行职称工作正常化评定的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的。

  (二)1983年9月至1986年3月,全国暂停职称评定期间,自行评定职称的(1985年经国家批准的职管试点单位评定的任职资格除外);

  (三)1986年以来,在国家机关任职的工作人员自行评定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四)1987年3月后调进我市的人员未经省、市职管办批准而擅自回原单位评定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六)任现职时间未达到政策规定的年限,无突出贡献,而晋升为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八)未按国家人事部和省职管办的部署,而自行评定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第七条接收单位在上报送审人员的相关材料时,需填报《流动人员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申报表》,经主管部门的人事(职管)部门或区人事(职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职称管理办公室审核。

  第八条流动人员的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市职管办审核合格者,由市职管办出具“审核( )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接收单位持此“证明”方可办理有关调干手续。

  第九条凡调入我市的高、中级专业方面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须持调入人员“干部行政介绍信”和“审核( )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到市职管办办理确认任职资格和颁发《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注3此条原文为:第十条具有初级专业方面技术职务(含“助师”级和“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核,仍按(深职改字1990)02号文的通知,调入我市以后再办理任职资格审核。

  注4此条原文为: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深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