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7年计算年鉴中按职业分乡镇单位工作人员数与2019年计算年鉴中的按职业分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的计算口径是相同的吗? 要是想获取某职业的工作人员总数,存在工作人员总数=私营企业工作人员数+个别工作数+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吗
(1)2017年计算年鉴中按职业分乡镇单位工作人员数中不含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据口径与2019年计算年鉴中的按职业分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计算口径共同。
(2)某职业的工作人员总数,不能用您说到的公式加总得出,由于年鉴中的私营企业和个别工商户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挂号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别工商户及其所属的工作人员数,还有一些自由职业者和灵敏工作人员等并不包含在内;别的,年鉴中的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是指乡镇非私营单位工作人员数,也不是悉数非私营单位,因而不可以运用三者加总数据作为职业悉数工作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