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10部分联合印发《关于省属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以下简称《定见》)的告诉,经省政府同意转制为企业后,省属作业单位要正式行文免除其与编制内作业人员的人事联系,并在规则期限内核销有关人员的组织编制实名制信息。
2019年,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曾就省属作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发文,辅导部分省属作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此次《定见》清晰了转制单位作业人员人事劳作联系转化、省属作业单位转制后社会稳妥联系接续、原编制内女人作业人员退休年龄、企业挂号、土地财物处置等问题,以及作业单位转制为私营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定见。
转制为企业的,除了原有编制全部撤销,转制单位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合同法》及有关法令和法规规则与编制内作业人员缔结劳作合同。编制外作业人员,由转制单位依照有关法令和法规和政策妥善安置。
转制后社会稳妥联系接续方面,关于驻济省属作业单位养老稳妥处理,转制单位先按规则到省社会稳妥经办组织处理企业参保挂号,并按规则为作业人员处理养老稳妥联系搬运接续,作业人员在机关作业单位养老稳妥的个人账户贮存额转入企业养老稳妥个人账户,再刊出转制单位在机关作业单位养老稳妥的参保挂号。
关于医疗、工伤、生育稳妥,转制单位可持续参与省级直管单位根本医疗稳妥,按规则参与属地的工伤、生育稳妥,赋闲稳妥经办作业持续由省社会稳妥经办组织担任并挂号和办理。